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宣化服务区南区加油站
单位名称 |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宣化服务区南区加油站 | 单位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洋河南宣大高速公路服务区 | ||||
报告编号 | D23052401-ZJK-0501 | 联系人 | 王欢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铭勋 刘爽 | 现场调查 时间 | 2023.05.25 | ||||
采样人员 | 王铭勋 刘爽 | 采样时间 | 2023.05.26 | ||||
检测人员 | 王维 阎磊磊 | 检测时间 | 2023.05.26-05.29 | ||||
评价报告编制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 | 检测报告编制人员 | 编制人 | 王铭勋 | ||
编制人 | -- | ||||||
审核人 | -- | 审核人 | 阎磊磊 | ||||
单位简介 | (1)单位名称: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宣化服务区南区加油站 (2)单位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洋河南宣大高速公路服务区 (3)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行业类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含第1号修改单)(GB/T4754-2017),该加油站属于“零售业”中的“机动车燃油零售”。 (5)生产产品及产量:该加油站为汽油、柴油等销售,92号汽油销售量为162.4m3/a,95号汽油销售量为152.5m3/a,0号柴油销售量为91.2m3/a,-20号柴油销售量为13.6m3/a |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化学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含第1号修改单)GBZ 2.1-2019的要求 | ||||||
结论与建议 |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5号)要求,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组织劳动者进行定期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 (3)定期对储罐、加油机进行检查、维护。 | ||||||
调查陪同人 | 王欢 | 采样陪同人 | 王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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