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权皓磊烨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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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4-06-17, 07:30   热度:Loading...

任丘市权皓磊烨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任丘市权皓磊烨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任丘市经济开发区

报告编号

CZ-RQD24051302

联系人

郭沙沙

现场调查人员

张梦飞 王维

现场调查

时间

2024.05.18

采样人员

张梦飞 王维

采样时间

2024.05.20

检测人员

张梦飞 张静

检测时间

2024.05.20-21

评价报告编制人员

项目负责人

--

检测报告编制人员

编制人

于永翠

编制人

--

审核人

--

审核人

阎磊磊

单位简介

(1)单位名称:任丘市权皓磊烨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任丘市经济开发区

(3)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行业类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含第1号修改单)

(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中的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5)生产产品及产量:年产7000t高性能玻璃纤维纱。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化学危害因素为玻璃棉粉尘-总尘,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含第1号修改单)GBZ2.1-2019的要求。

本次检测物理因素为噪声,除生产车间捻线工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外,其余各点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结论与建议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组织劳动者进行定期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

(3)在噪声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为劳动者提供SNR为17~34dB的耳塞或耳罩,并减少接触噪声的作业时间,定期对个体防护用品进行更换: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和设备维护,噪声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岗位应采取设备减振减噪措施。

调查陪同人

郭沙沙

采样陪同人

郭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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